(1)普通耐壓、柔軟、輕薄類物品文件、票證等裝入紙封,耐壓、柔軟衣物請使用塑料包裝袋。例子:快遞信封。
以上物品若數(shù)量較多,可選擇紙箱包裝,為了避免發(fā)生潮濕或受潮情況,在轉入紙箱前先包入塑料袋。
對于那些幅面大且不能折疊的書畫、設計圖等,可卷起后用三角筒或者圓筒封裝;可將填寫好的運單粘貼于封口之上,起到輔助加固的作用;保證封口正常合攏粘貼,物品不得外露或捆綁、粘貼于包裝外部。
使用膠帶封紙箱時,先將底部兩紙板合攏后,在外部用膠帶沿著縫隙粘貼,膠帶兩側需長于紙板兩端8厘米并粘貼于箱體側面;然后用兩段膠帶,以垂直于已粘貼膠帶的方向,分別將側面與底面的兩個縫隙粘貼,膠帶兩側需長于箱體兩端8厘米并粘貼于箱體側面。封箱時對頂面采用相同方法處理。
(2)油畫、玻璃(帶框類)等怕壓易損物品。例子:油畫包裝。
在防止表面、框體不受損傷的情況下,用泡沫板將凹陷及突起填平,然后用泡沫膜整體包裹;包裹后使用硬紙板進行整體外部捆包,并在平面部位用整塊膠合板加強防護,防止尖銳物品刺穿造而造成破損,然后用泡沫磚或厚紙板折疊后將各個尖角部位包裹起來。
多個框體需按照以上步驟單獨包裹和保護,不得疊放在一起后一次包裝。**包裝完成后裝入紙箱,長寬超過紙箱的,也可以訂制木箱包裝。保證物品平面部位距箱體10厘米,框體側面部位距箱體5厘米的空隙,使用泡沫顆粒或紙屑等填充材料將空隙填滿。
相同長、寬的此類物品可于以上操作后,疊放在一起制作外層的包裝,若尺寸不同,需**制作*外的包裝。*外包裝需在各側面醒目部位粘貼易碎標簽。
(3)玻璃制品、機電產(chǎn)品等易損物品。例子:花瓶等易碎品包裝。
對于玻璃制品及裝入玻璃容器的物品,盡量將其分開后進行包裝。
對于形狀不規(guī)則物品,將不規(guī)則部件卸下,在使其不受損傷的情況下用珍珠棉或者氣泡膜等包裝材料進行捆包。對于無法拆卸的不規(guī)則物品,將各部位進行充分包裝后裝入能夠完全容納該物品的箱內(nèi),用泡沫填充物填滿后封裝,使其固定在箱中而不能晃動。
原則上對內(nèi)包裝箱一邊長度超過50厘米以上時,外包裝需用木箱。如未超過50厘米,可將其裝入更大的紙箱,各邊留有5厘米左右的空隙,并使用泡沫填充材料把空隙填滿后封箱,在外包裝箱各側面醒目處粘貼易碎標貼等。
(4)較長的易損物品
對釣魚竿、高爾夫球竿等長度較大的易損物品,用三角筒或者圓筒做外包裝。將此類物品用泡沫膜包裹放入筒內(nèi),然后將間隙使用填充材料填滿,防止晃動的發(fā)生。
若有多個同類物品,原則上單個包裝入筒內(nèi),也可將完成單個包裝的物品捆綁在一起后,裝入筒內(nèi)并填充實, 在外包裝上面醒目處粘貼易碎標簽。
(5)防潮包裝
貨物在包裝前必須是干燥和清潔的。如果貨物有尖突部,并可能損傷潮阻隔層時,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;當貨物在進行防潮包裝的同時,需有其他防護要求時,應按其他專業(yè)包裝標準的規(guī)定進行打包;為防止貨物在運輸中發(fā)生移動,可采取填充、支撐等方式來固定貨物,但應盡量放在防潮阻隔層的外部;適當減小防潮包裝的體積。